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子存包柜的管理,确保图书馆公共财产和读者个人财物的安全,使广大读者公平、合理、便利地使用电子存包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图书馆电子存包柜由读者自助使用,仅用于读者存放个人不适宜带入阅览室的物品。
二、为确保个人物品安全,请勿将个人证件、现金、手机及其他贵重物品存放在存包柜中。
三、为防止个别读者长期占用存包柜,图书馆每月1日将对存包柜进行统一清理。对于超期存放的物品,图书馆无保管义务,一律视为无主物品处理。
四、读者存储物品前,务必按照存包柜操作步骤存储物品。
五、读者务必妥善保管密码纸,以免造成存放物品的丢失。若密码纸丢失或损坏,须写一份情况说明(申请开箱原因,所存物品数量、名称和特征,并保证取走的物品为本人所有),并凭借本人一卡通到二楼总服务台申请开箱。
六、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违禁、危险物品,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将由保卫部门追究存放人的责任。
七、读者使用存包柜时请爱护公共财物,因敲击、刻画、撬损等行为损坏存包柜者须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