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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报告厅申请使用管理办法
2023年06月15日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合理、有效、规范地使用报告厅,结合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图书馆报告厅使用说明   

1.报告厅可举办的活动包括:学院各系、各行政部门办的会议、讲座培训(学生活动、比赛不予在报告厅举办)

2.严禁搬离和移动报告厅内的设施和设备  

3.报告厅负责人:宋利中  联系电话:15049360331      

图书馆报告厅使用申请程序   

1.部门在图书馆报告厅举办活动,应提前两日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报告厅申请表”(见附件)并由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交由图书馆205数字文献阅览室工作人员审核并存档。   

2.活动需使用LED屏幕、调音台设备,各部门(系)务必指定专人提前一天到报告厅进行设备调试,以确保有充足的时间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3.学生参加的会议必须安排跟会教师负责维护会议秩序,会议前在“报告厅使用记录表”签字。   

4.部门使用图书馆报告厅完毕后,需由图书馆报告厅负责人检查报告厅室内设备、设施,确认无任何丢失、损坏的情况后,由使用部门的会议负责人填写“报告厅使用记录表”并签字。   

注意事项   

1.报告厅由图书馆统一调配使用,其他部门和个人未经图书馆同意无权使用。   

2.不得利用报告厅开展除会议、讲座和培训之外其他活动。不得在报告厅墙壁上粘贴任何装饰品,例如:气球、拉花等。   

3.活动举办部门在使用过程中要自觉维护室内整洁,使用结束后负责报告厅的卫生清理,如未清理或清理不彻底将影响本部门今后使用报告厅。(注意:务必指定专人负责报告厅卫生清理工作)   

4.使用部门应爱护报告厅设备,禁止搬离和移动报告厅内的设施和设备若出现设备设施的人为损坏,由使用部门承担责任   

5.使用部门必须按申请的内容开展活动,不得随意改变活动的内容和扩大活动的规模不得以任何名义将其转给校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6.已获准报告厅使用权的部门,如遇学院会议与其使用时间冲突时,以学院会议为主,其他部门需调整使用时间,无法调整时,申请部门自行解决。 

7.已获准报告厅使用权的部门因特殊原因调整会议时间,需要提前两小时告知报告厅负责人。

8.报告厅的使用均以有效申请表为准。   

 

附件【图书馆报告厅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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